31.探亲假:是指职工工作地点与父母和配偶居住地不属同一城市而分居两地时,每年所享受的一定期限的带薪假期。
32.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在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提高职工退休后生活水平、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进行补充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
33.劳动安全卫生认证制度:在生产经营过程进行之前,依法对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主体的能力、资格以及其他安全卫生因素进行审查、评价并确认资格或条件的制度。(重点)
34.职业道德:是指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完成岗位职责活动中形成的评价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真、善、美与假、恶、丑,光荣与羞耻,公证与偏私,诚实与虚伪,文明与愚昧的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和。(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是一定职业范围内的特殊道德要求,即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的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等方面的行为标准和要求。)
35.简述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
答: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
1.调整的对象不同。民法调整的对象是财产关系以及与财产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人身关系;劳动法调整的对象则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
2.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法人或公民,也可以一方是法人一方是公民;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必定是公民即劳动者,另一方是单位。
3.调整的原则不同。民法调整财产关系依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劳动法调整工资遵循的是按劳分配的原则,调整社会保险待遇遵循的是物质帮助的原则。
36.简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1.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
2.它具有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性。
3.它具有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特性。
37.简述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因素。(08年7月考过的真题)
答: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因素:
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3.劳动生产率;
4.就业状况;
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38.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答:劳动法基本原则主要有:劳动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
1.劳动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我国宪法规定,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这一规定被确立为劳动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表明,有劳动能力的公民从事劳动,既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又是履行对国家和社会所承担的义务。
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这一基本原则体现在我国《宪法》第二章的一系列规定中,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更是在第1条就明确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宗旨。在我国,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应当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落实宪法中的规定,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等到全面、平等的保护。
3.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劳动法主体包括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法主体利益包括国家的利益、用人单位的利益和劳动者的利益。劳动法主体平衡就是要求尽量实现这三方利益的平衡。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9分,共18分)
39.案例:2004年8月3日,甲公司与工会经过协商签订了集体合同,规定职工的月工资不低于1000元。2004年8月8日,甲公司将集体合同文本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但劳动行政部门一直未予答复。2004年10月,甲公司招聘李某为销售经理,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合同,月工资5000元。几个月过去了,李某业绩不佳,公司渐渐地对他失去信心。2005年2月,公司降低了李某的工资,只发给李某800元工资。李某就此事与公司协商未果,2005年3月,李某解除了与公司的合同。2005年8月李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以超过期限为由不予受理。于是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
1.李某业绩不佳,能否要求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为什么?
2.集体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
3.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做法是否合法?
4.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答:
1.能。因为李某履行了劳动义务,公司就应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
2.生效。因为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末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做法合法。因为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之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案中明显超过这一期限。
4.人民法院对李某提起的诉讼应当受理。受理后,对于李某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40.案例:周某2004年3月初次参加工作,被某酒店招收为厨师,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进入酒店上班后,该酒店为其办理了失业保险。2004年6月,周某被确诊患有甲肝。7月1日,酒店通知周某解除劳动合同,并出具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7月6日,周某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在某市社会保险中心办理了失业登记。但是却没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问:
1.周某是否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为什么?
2.酒店与周某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
1.周某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因其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为:
A.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B.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C.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本案中周某不符合第一个条件,即其缴费不满1年,故无权领取失业保险金。
2.酒店解除与周某的劳动合同合法。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在本案中周某患有传染病,显然不适合从事厨师工作,故该酒店有权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