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劳动合同履行
32.劳动争议
33.试用期
34.国际劳工组织的“三方性原则”
35.简述我国劳动法的渊源。
36.简述劳动者享有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
37.简述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条件。 ‘
38.论述工伤保险制度的作用。
39. 高某2015年5月1日入职A公司任加工工艺师,合同期限三年,月工资8000元。双方订立((竞业限制协议》约定:“高某与A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l年内不得到与A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B公司)就职,A公司按高某离职时上年度工资的10%一次性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高某若不履行上述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违约金为20万元。,”2016年7月13日,高某以个人原因辞职。A公司按约定向高某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9600元,高某领取了该补偿金。2016年8月高某到B公司从事加工工艺师工作,给A公司造成了20多万元的损失。A公司遂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提示,分析下列问题:
(1)本案中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
(2)A公司要求高某支付20万违约金的请求是否应当支持,为什么?
40. 沈某于2014年6月1日入职先达公司,双方订立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2015年11月1日,先达公司与沈某签订《培训协议》,约定将沈某送到国外进行专项技术培训2个月,并约定沈某培训结束后再为公司服务5年,如沈某违反服务期约定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017年5月底,先达公司告知沈某,因公司业务调整,其与沈某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在2017年5月3 1日到期后不再延续,沈某无需再继续履行《培训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期。沈某认为,其劳动合同期限应当延续至服务期届满,先达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终止,故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先达公司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问:
(1)先达公司与沈某约定的服务期是否合法,为什么?
(2)先达公司终止与沈某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