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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民法学复习资料:民事法律事实的意义

时间:2021-12-03 访问量:739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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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

2.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即民事法律关系要素中的任何一个要素发生变化。

3.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包括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

二、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是指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继承的先后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律制度。

三、法人机关的含义

法人机关指根据法律、章程或条例的规定,于法人成立时就产生的不需要特别授权就能够以法人的名义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集体或个人。

四、法人机关的特征

1.法人机关是形成、表示和实现法人意志的法人机构。

2.法人的机关是法人的有机组织部分。

3.法人机关是根据法律、章程或条例的规定而设立的。

4.法人机关是法人的领导或代表机关。

5.法人机关是由单个自然人或集体组成的。

五、非法人组织的主体地位

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也具有民事诉讼能力,是民事主体,非法人组织只具有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其在财产和责任上不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六、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根据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分为:

1.自然事实。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的、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2、人的行为。指与人的意志有关,直接体现人的意志,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七.民事权利的含义

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1.权利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或者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2.权利是权利主体要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以实现其利益的可能性。

3.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得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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