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你好,本网站信息仅供学习交流参考使用,权威信息请以省教育考试院为准!
咨询电话:0731-88626137

自考民法学复习笔记:民法的概念、性质

时间:2021-11-17 访问量:732

2021年10月的自考已经结束,2022年4月自考备考已经全面展开,为了帮助小伙伴们更加顺利、高效的备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自考民法学重要知识点,希望大家好好掌握。

9-自考民法学复习笔记:民法的概念、性质.jpg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

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社会财富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以经济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三、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人身属性,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不是以经济利益而是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人格关系是指基于主体的人格而发生的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身关系。所谓人格,是主体之能作为独立主体存在必须具备的条件,如自然人的身体、生命、健康、名誉、肖像等。

身份关系是基于主体的一定身份而发生的以身份利益为内容的人身关系。所谓身份,是主体在特定的关系所处的一种不可让与的地位或资格。如自然人因创作作品而发生的作者的身份,父母子女间的身份等。

四、民法的性质

1.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

2.民法为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

3.民法为实体法(相对于程序法)

4.民法为私法(相对于公法)

五、民法的五个基本原则

关于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认为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五个原则)

六、民法平等原则的具体表现

民法平等原则主要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主体平等地依法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

3.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

4.民事主体的民事责任平等。


上班族抢先定制【学历提升方案】
免责声明:由于考试政策、内容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湖南自学考试网(www.hunanzikao.com)提供的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如对内容存在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为准!

考试提醒

2024年湖南自学考试还有

考试时间:10月26日 - 27日

关注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可以更及时地获取自考政策、通知、公告以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