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还包括一系列其他范畴,主要有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内容和形式、本质和现象。
(一)原因和结果
1.因果联系是事物或现象之间引起和被引起的联系。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是原因,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就是结果。
2.因果联系的显著特点是:原因在先,结果在后。二者是对立统一关系。(统一:①原因和结果相互依存。②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③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作用的。)二者是普遍联系的,承认二者联系是唯物主义决定论,否定二者联系是唯心主义非决定论。
3.因果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简单应用)
首先,只有找出某一事物或现象产生的原因,才能认识其本质和规律,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其次,正确把握因果联系,才能很好地总结经验教训,以便更好地指导今后的行动。
(二)必然性和偶然性
1.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确定不移的、不可避免的趋势。必然性与本质和规律是同等程度的概念。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不确定的趋势。
2.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统一关系。二者是辩证统一的,把二者割裂只承认某一方面的话就会导致形而上学的机械决定论或唯心主义的非决定论。 首先,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的,是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两种不同趋势,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不同。其次,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辩证统一的,表现在:①必然性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由此为自己开辟道路,没有脱离偶然性的纯粹必然性。②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必要补充,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并受其支配,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偶然性。③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3.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简单应用)
①偶然性是受必然性支配的,我们应按必然规律办事、不被偶然现象所迷惑。 ②必然性是通过大量偶然性表现出来的、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我们应抓住偶然性提供的机遇,揭示偶然现象背后隐藏的必然性。③偶然性对事物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我们决不能忽视偶然性,做到有备无患。
(三)可能性和现实性
1.必然性通过偶然性为自己开辟道路时,要经历由可能到现实的转化过程。现实性是指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客观事物和现象种种联系的综合。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
2.可能性与现实性之间是对立统一关系:首先,可能性和现实性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和对立。其次,可能性和现实性又是统一的:①二者紧密相连、不可分割。②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3.掌握可能性和现实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简单应用)
首先,可能性不等于现实性,一切工作都要从现实出发,而不要从可能出发。
其次,为了使好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我们必须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自觉发挥主观能动性。从坏处着手,向好处努力。
(四)内容和形式
1.内容是指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即事物的各种内在矛盾以及由这些矛盾所决定的事物的特性、成分、运动过程和发展的趋势等的总和。形式是指把内容诸
决定的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
2.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相互作用的关系。在内容和形式的矛盾运动中内容是活跃易变的,形式是相对稳定的。
对立统一:第一,二者是有区别的对立的。第二,内容与形式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第三,内容和形式的区别和对立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内容和形式可以相互转化。
相互作用:①内容决定形式。②形式对内容又有巨大的反作用。③内容和形式的相互作用构成两者的矛盾运动。在内容与形式的相互作用和矛盾运动中,二者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
3.掌握内容和形式的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简单应用)
我们必须自觉地运用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的原理,注意内容,根据内容的需要利用旧形式和创造新形式。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要重视内容,反对忽视内容的形式主义;但也不能忽视形式对内容的反作用,反对抹煞形式作用的形式虚无主义。
(五)本质和现象
1. 本质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以及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现象是指事物的表面特征以及这些特征的外部联系。
2.本质和现象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第一,本质和现象是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主要表现在:①现象是事物的表面特征和外部联系;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内在联系。②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是多种多样的;本质则是同类现象中一般的、共同的东西。③现象是多变的;本质则是相对稳定。第二,本质和现象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①本质不能脱离现象。②现象不能脱离本质。③本质决定现象。真象和假象的区别在于真象与本质是一致的,假象从反面歪曲地表现本质,与本质是不一致的。
3.本质与现象的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简单应用)
第一,本质和现象是对立的,我们对事物的认识不能停留在表面现象上。要通过科学研究揭示事物的本质。
第二,本质和现象是统一的,对大量的现象进行深入分析是揭示事物本质的正确途径。认识事物本质的正确途径是,在实践基础上掌握大量的现象,对这些现象进行深入分析和思考,揭示出决定事物现象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