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自考委办(2014)2号文关于《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顶替与课程学分部分认定暂行办法》、3号文关于《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性考核工作暂行办法》(2014年9月30日印发)及12号文关于新型点考工作的文件中表示,对注册参加助学班(我院所有考生均属此类)的考生参加课程面授教学活动进行跟踪评价和分析,并记录为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平时成绩),该成绩和国家统考成绩按规定的比例合成(公共基础课占40%、专业核心课占30%),最后得出考生的课程成绩。平时成绩保留3年。如果平时成绩低于统考成绩的,则记录统考成绩为课程成绩。平时成绩包括出勤率、平时作业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三项。